一、適用范圍
本產品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450/750V及以下耐熱要求較高的固定布線和電力電子設備等內部連接用線路;輻照交聯線纜在通信、航空、汽車、控制、性能高儀器儀表、低壓電力傳輸、石油鉆井、核電站中被大量采用。
二、使用特性
1、輻照交聯電線的耐熱等級電線有90℃、105℃、125℃、150℃,相應的長期工作溫度為90℃、105℃、125℃、150℃。
2、硅烷交聯方式電線的耐熱等級為90℃,長期工作溫度為90℃。
三、技術指標
1、實芯導體應符合GB/T 3956-2008規定的第1種要求;絞合導體應符合GB/T 3956-2008規定的第2中要求。
2、絕緣應緊密擠包在導體上,絕緣厚度的平均值應不小于標稱值,絕緣最薄點的厚度應不小于標稱值的90%-0.1mm。
3、BYJ型與BYJR型的絕緣厚度與絕緣電阻應符合規定值。
4、成品電線的阻燃性能應滿足:“ZA、ZB、ZC”三類分別通過GB/T18380.31-2008中規定的相應“A、B、C”類型的成束燃燒試驗;“ZD”類通過IEC 60332-3-25-2000規定的成束燃燒試驗,“ZR(z)”類通過日本標準JCS第416號(1998)《600V阻燃聚乙烯絕緣電線(EM-IC)》中第7.9的阻燃性能測定。
5、單根絕緣電線或電纜的垂直燃燒試驗符合 GB/T18380.11-2008或GB/T18380.12-2008規定要求。注:90℃輻照交聯電線技標準QTYMDL41-2021生產;105℃、125℃、150℃輻照交聯電線按JB/T10491-2004生產。
四、交貨長度
1、成圈長度100m,成盤長度應大于100m。長度計量誤差應不超過士0.5%。
2、允許長度不小于10m的短段交貨,其數量應不超過交貨總長度的10%,且每件中的短段數量不超過5個。
3、根據雙方協議,允許任何長度交貨。